杨陵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陕V杨陵环罚〔2024〕18号 |
案件名称 |
杨凌宏丰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间建筑垃圾、石料露天堆放案 |
违法企业 证号/代码 |
91610403MA6TLBNA7J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梁林举 |
主要违法事实 |
该公司有建筑垃圾、石料露天堆放,未使用抑尘网覆盖 |
案件来源 |
上级交办 |
立案时间 |
2024年5月9日 |
罚款数额(元) |
1万元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杨陵区财政局罚没专户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
杨陵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20日 |
案件类别 |
大气类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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