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陕V杨陵环罚〔2024〕5号 |
案件名称 |
杨凌天赐丰机械制造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未对磨床车间粉尘处理装置排放口颗粒物、下风向厂界颗粒物开展自行监测案 |
违法企业 证号/代码 |
91610403563777008B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鲁城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3年度未对磨床车间粉尘处理装置排放口颗粒物、下风向厂界颗粒物开展自行监测。 |
案件来源 |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监督帮扶检查组 交办问题 |
立案时间 |
2024年1月30日 |
罚款数额(元) |
30000元(大写:叁万圆整)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二)项、《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三)类6条以及《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一、一般规定中的第八条第(六)项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 杨陵区财政局罚没专户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
杨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8日 |
案件类别 |
未开展自行监测类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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