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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杨凌帝隆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杨陵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V杨陵环罚〔2024〕15号

案件名称

杨凌帝隆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主管道破裂,无法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四条双壁波纹管生产线配套的有机废气收集口均未设置集气罩案

违法企业 证号/代码

91610403MAB2MJKN66

法定代表人/责人姓

钱利兵

主要违法事实

2024年5月6日,我局对该问题进行进一步调查, 2024年4月29日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监督帮扶检查组对该公司检查时,废气处理设施(对应DA002号废气排放口)主管道破裂,无法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四条双壁波纹管生产线配套的有机废气收集口均未设置集气罩。

案件来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监督帮扶检查组

交办问题

立案时间

2024年5月15日

罚款数额(元)

人民币:40000元(大写:肆万圆整)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三)大气污染防治类1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一、一般规定中的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六)

履行方式和期限

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杨陵区财政局罚没专户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杨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1日

案件类

涉气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