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陕V杨陵环罚〔2024〕 21 号 |
案件名称 |
陕西仟亿羊乳产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未按照环评要求对厂界外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单位厂界外、下风向单位厂界外)开展自行监测案。 |
违法企业 证号/代码 |
91610403MA6TJWUM6J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张鸽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3年度未按照环评要求对厂界外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单位厂界外、下风向单位厂界外)开展自行监测。 |
案件来源 |
执法检查 |
立案时间 |
2024年3月28日 |
罚款数额(元) |
50000元(大写:伍万圆整)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二)项、《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三)大气污染防治类6.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中未开展自行监测的规定以及《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一、一般规定中的第八条第(六)项。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杨陵区财政局罚没专户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
杨陵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17日。 |
案件类别 |
大气污染防治类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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