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杨凌示范区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由杨陵区环境保护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杨陵区环保局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杨凌示范区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工作制度,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环境监测信息、执法监察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将最新的工作动态向社会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在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244条,其中部门职能1条,部门领导1条,业务工作151条,信息公开42条,政策法规15条,环评公示8条,污染源环境监管23条,办事指南3条。
三、杨陵区2017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公布双随机检查企业名单,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布最新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执法检查、天然气通气情况等最新消息;定期公布最新水源地水质监测报告;制定并公布各类环境应急预案,及时发布环境污染信息和应急响应及解除信息;公布环保局工作职能,及领导分工等基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还存在宣传力度不够、教育培训欠缺、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2018年我们将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加强保密教育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便民、安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五、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底,没有不予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未接到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行政诉讼案件。
六、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区环保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全部按时办结并将结果及时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了反馈并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全部表示满意。
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环保工作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局长杨小刚任组长,副局长徐利军任副组长,有关人员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