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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招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招商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梳理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现报告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招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保密有关规定,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时效性、安全性。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0条,其中业务公开板块44条、信息公开板块48条、项目推介板块4条、重点企业板块4条;通过“杨陵招商”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16条;杨陵区招商服务一局微博发布各类信息105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质量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个别信息公开时间不够及时,存在一定滞后性。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立足工作实际,明确目标,精准发力。一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学习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常态化自查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是否定期更新、信息是否准确、链接是否可用、要素是否齐全、互动回应是否及时等,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