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杨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杨陵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拓展公开服务渠道,以公开促工作树形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全局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局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使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了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并落实2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完善工作制度。我局先后制定并完善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制度和管理办法,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切实加强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的落实,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职责和保密规定进行监督。
(三)大力宣传培训。我局多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和内容以及公开方式和程序等方面的知识做了明确的解读,增强了干部对《条例》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参加区级、示范区各种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加强对信息撰写、收集、编辑等知识的学习,增强政务信息公开责任意识,提升了信息编撰的水平。
(四)严格信息审查。坚持对所有公开信息都进行严格的审查。办公室将编写好的信息先报分管领导初审后,报主要领导审核签发。按照“谁报送、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所有信息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再统一发布。
(五)信息公开形式多样。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发挥杨凌安监微信公众号、杨凌安监微博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大量安全生产动态工作信息。二是在杨陵区安监局网站及杨陵区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两项攻坚行动专栏及政务标准化试点安全生产专栏,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及执法信息。三是在局内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业务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责等。四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五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今年来,我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将安监局职责、权力清单、工作动态、服务流程、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等内容在安监局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公开性和受众面,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安全生产工作知情权。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224条。其中,通过杨陵区安监局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25条,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两项攻坚行动专栏及政务标准化试点安全生产专栏发布信息166条,微博发布信息69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7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流程,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及时受理,2018年度没有单位或个人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2018年度没有单位或个人向我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相关的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对此,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在总结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突出公开重点。三是强化制度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和导向作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