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李台街道办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一、南庄整村搬迁工作中剩余户仍可提交安置申请,自愿搬迁安置,搬迁安置进度以实际开展为准。
二、依据《关于暂时停止全区村民宅基地建设的通知》(杨国土发〔2010〕17号)文件规定,我区农村宅基地不得加盖,也不再重新统一划分宅基地。
三、村内住户水管漏水及路灯照明事宜由南庄村委会负责处理。
四、按照冬季取暖相关政策,未搬迁群众采取冬季取暖器补贴及电费补贴,符合条件者,可到南庄村委会咨询办理。
五、相关网站留言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负责答复,群众可及时查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