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反映的《征收土地公告》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政府是否存在懒政、怠政行为。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全区土地征收按照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杨管发[2006]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安置补助费每亩1.7万,土地补偿费以每亩每年800斤小麦和800斤玉米的当年市场价折算成现金拨付村到村。若该村组集体土地全部征收完后,群众还可以享受文件规定的其它五项社会保障政策;
二、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条例》规定评估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隨市场变化,有升有降。
三、示范区管委会新的土地征收办法执行后,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中普遍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对于拟征地村组集体征求群众意见,要求采用区片综合地价的方式进行土地征收的,我们也予以支持并按片区综合地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