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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田**
信件编码:
YLQZX201008A1IO
来信时间:
2020-10-0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小区物业问题
信件内容:
你好: 我是阳光尚都小区一名业主,自住进该小区后发现12号楼1单元西户顶楼有漏水现象,本人及家人多次向物业反应该问题每次物业都是敷衍了事。现在一到雨天屋外下大雨,屋里下小雨,且屋顶的乳胶漆开始大片的脱落,给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希望各位领导给予关注,望政府督促物业尽快彻底的处理。静待佳音。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10-14
回复单位:
大寨街道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鑫苑阳光尚都小区12号楼1单元西户顶楼存在漏水现象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鑫苑阳光尚都小区建设于2008年,一般规定房屋的防水有5年的保修期,如在保修期限内应由小区开发商负责维修;如超过年限,须有物业来维修,阳光尚都小区显然已过保修期限,故维修责任在咸阳中和物业有限公司。我办与社区相关负责人积极与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沟通协调,督促咸阳中和物业公司积极履行楼顶漏水维修义务。目前,物业公司负责人承诺将尽快对该小区12号楼1单元西户楼顶进行维修处理,且因该项维修需动用大修基金,现物业公司已经启动动用维修基金征求业主意见的相关程序,后续我办也将持续关注该维修工程的进展情况,保障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小区管理的关心,同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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