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鑫苑阳光尚都小区12号楼1单元西户顶楼存在漏水现象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鑫苑阳光尚都小区建设于2008年,一般规定房屋的防水有5年的保修期,如在保修期限内应由小区开发商负责维修;如超过年限,须有物业来维修,阳光尚都小区显然已过保修期限,故维修责任在咸阳中和物业有限公司。我办与社区相关负责人积极与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沟通协调,督促咸阳中和物业公司积极履行楼顶漏水维修义务。目前,物业公司负责人承诺将尽快对该小区12号楼1单元西户楼顶进行维修处理,且因该项维修需动用大修基金,现物业公司已经启动动用维修基金征求业主意见的相关程序,后续我办也将持续关注该维修工程的进展情况,保障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小区管理的关心,同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