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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徐**
信件编码:
YLQZX201012OPL6
来信时间:
2020-10-1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常乐综合市场管理人员驱赶市场外便民市场商贩
信件内容:
最近常乐综合市场管理人员借口马路便民市场市场只允许自产户经营,有选择的驱赶其他商贩,并直言说是影响市场里的生意,里面商户有意见,这简直无理取闹,自今年开放地摊经济,各地都有指定的便民市场允许流动商贩摆地摊,但并未明确规定只允许自产户摆摊,事实上各地便民市场各种商贩都有,不只是自产户,况且单单只凭一些小自产户也未必能带动起地摊经济,今年5月27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促进市场消费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在不影响人行通道、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城区临街店铺出店经营,允许大型商场适度占道促销,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开辟临时摊点摊区,允许流动商贩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占道经营我在政府指定地点摆摊。我们在政府指定地点摆摊,他们却以在他们门口影响他们生意为由驱赶我们这些商贩合理吗?而且主要针对我们这些蔬菜商贩,这合法吗?请相关部门给出合理的解释和处理办法,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10-17
回复单位:
城市管理执法局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为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扎实做好“六稳 、六保”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在小偃路(常乐路至康乐路段)设置了临时经济街区。该街区的设立,主要是为解决受疫情和极端天气影响滞销的自产自销的蔬菜、瓜果等,每日17:00至22:00时,允许自产自销菜农、果农免费在指定街区进行售卖。同时,立了管理办公室,对街区进行规范管理。建议您可选择城区正规市场进行经营。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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