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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白**
信件编码:
YLQZX2011051105
来信时间:
2020-11-0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供暖问题
信件内容:
政府好!我是杨村社区的一住户,因为我们都是被迫无奈搬到小区住的,都属于安置小区。我想说的农民的钱都来之不易,好多人都没有正当的工作。老人也没有退休费可领。所以对待农民的安置小区,华电在供暖的时候能否考虑只供上三个月的暖气就足够了,而且咱们杨陵这地方又不是特别的冷,特别对农民的安置小区是不可以收取空置费的。这是所有住安置小区的农民对政府的诉求。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11-12
回复单位:
杨陵街道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杨陵街道办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2020年冬季供暖之前,杨村中心社区物业办接到了华电热力公司《关于明确供暖季合同签订期限的函》,明确了今年冬季供暖期为当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供暖期限为四个月。社区将华电热力公司供暖通知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直至物业开始调试设备,收取供暖费用,只有个别住户提出想进行三个月供暖。小区一期常住户约550户,现需要供暖领取缴费单住户500户左右,都是按照四个月进行缴费。根据《杨凌示范区城镇集中供热管理办理》第三十七条供热企业对空置房按产权相应面积热价的30%向居民收取热费。因此,空置房屋也需要收取空置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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