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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马**
信件编码:
YLQZX2101121F7C
来信时间:
2021-01-1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大寨家园暖气不热14度
信件内容:
我是大寨家园13号楼西单元401的业主,供暖以来我家温度一直徘徊在14度左右。天天去找物业,物业只是来卫生间放水,清洗滤网,让我们过俩天再看。但是温度一直没有提升,反反复复。我之前在杨凌区政府上面也投诉了,给我回复的是我们这栋只有俩户供暖,但实际供暖9户,我们也没有减少客厅暖气片数量,也未与我联系,与事实不符。我们投诉,物业人为了应付上级领导,把我们客厅卫生间暖气片全部关小,温度计照着卧室暖气片量温度。最后物业经理把退款申请单交给社区书记,书记不承认,说退款不可能,你们爱告就告去。家里有老人小孩,现在是既供着暖,又开着空调,晚上还插着电热毯,求助政府能帮忙解决一下,为老百姓做主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01-12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经联系杨陵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经工作人员入户实地查看了解,您家卧室温度均达标,客厅温度不达标,您家私自改动了客厅暖气片数量并移位。

物业多次与该住户协调,并为其室内暖气片进行排气、调试、清洗滤网,同时物业工作人员分析暖气不热原因与您私自改动客厅暖气片数量并移位有关,建议该住户在客厅增加暖气片数量或将暖气片恢复原位,以提升温度,但该住户拒绝物业建议,不配合物业工作,坚持要求退暖气费,而根据《杨凌示范区城镇集中供热管理办法》中第五十一条规定,用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室内供热设施的,导致室温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和供热设施管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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