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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刘**
信件编码:
YLQZX210122TTII
来信时间:
2021-01-2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家用水表更换费用由谁承担?
信件内容:
我是千林华庭的业主,今天物业告知我说水表的液晶显示屏上的数字这几天都没有变化,说我家的水表坏了需要更换新的水表,换表费180元由我自己承担,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小区买水是在物业够买。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01-28
回复单位:
住建局
回复内容:

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121条规定:电线及水电气等户表为业主自用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或报废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物业负责小区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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