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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蔡**
信件编码:
YLQZX210311E6R1
来信时间:
2021-03-1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投诉杨凌区公安局
信件内容:
本人是个外省学生,2月28日来这里手机丢失,无法判断是丢失还是报警所以只好选择向警察求助,四处问路慰劳大概下午两点多来到杨凌公安局,向门口看门的警卫求助,但是那个警卫首先无法讲普通话,所以解释了半天就是说要我自己去报警,不是他们管的是某某辖区管的,无法处理,那请问我没手机怎么报警呢?所以就向他借手机,他态度极差的拒绝了我,继续刷着他的短视频,完全不顾我的正常请求,我一个人孤身在外,第一次向警察交涉竟然看到这种态度,感觉非常无助。然后我很耐心地继续向他求助,他越来越不耐烦,非常大声地用非普通话讲话,还用侮辱我的言辞,甚至还直接生气地站了起来怒目看着我?难道向警察求助是一种罪?他可以说完完全全败坏了人民警察在我心中应有的形象和地位,更像是一个地痞流氓,为老不尊,推卸责任踢皮球,尸位素餐,态度拐杖恶劣,宁可看短视频也不理我,这可以说完完全全违反了纪律!如果这种人都能在职,那我来时看到的“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就是最这种现象最大的讽刺!我要求必须严肃处理这种风气,要求他写纸质道歉信,并停职处理,因为其业务能力和纪律风貌完全胜任不了该职位,完全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身着神圣的警服,做的没一件好事,这怎么像话呢,这是极其严重的风气问题!这让我对人民警察的信任大幅下降!如果没有满意的解决,我将直接向国务院等上级机关投诉。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03-17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经我局核实,网民蔡某某当日求助的人员系示范区公安局保安,由陕西忠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管理。我局已将网民反映情况告知保安公司,公司接到投诉后,已及时与留言人取得了联系,向其进行了赔礼道歉,取得了留言人的谅解。同时,保安公司也按照其内部有关规定,对当事保安进行了处罚与批评教育。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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