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示范区管委会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三章 食品小作坊”规定,卤肉店办理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5】228号) “第三十七条 各类专间要求”,凉菜属于冷食类食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可向杨凌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办理许可证,咨询电话:029-87018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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