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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供电公司依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建发 【2018】6 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积极组织开展了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改造工作,杨凌示范区住建局是该项改造工作的协调主体,与各区(县)不愿移交小区物业或业主委员会进行沟通协调;电网企业只是居民小区户表改造工作的改造主体,只负责对签订移交改造协议的小区进行户表改造。目前杨凌示范区范围内共有67 个居民小区签计了移交改造协议,另有10个居民小区不愿签订移交改造协议,按照文件要求,不签订移交改造协议的居民小区不能进行合表户改造。杨凌示范区住建局与杨凌供电公司多次派专人前往圣龙小区,与圣龙小区物业及业主委员会进行沟通,圣龙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办已明确表示不同意改造,并已经与杨凌供电公司签订不移交改造协议,因此无法进行合表户改造。 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建发【2018】6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居民小区合表户改造是一项有利于广大居民的民生工程,改造完成后居民用电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居民用电价格政策和供电服务。依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要求,户表改造工作已于2019年11月 15 日全面结束,因此,杨凌供电公司对未签订移交协议的小区无电网改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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