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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崔**
信件编码:
YLQZX2104275D5O
来信时间:
2021-04-2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事业单位因求学离职,年终考核及奖金发放问题
信件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本人在2014年11月通过参加陕西省事业单位医疗定向招聘在杨陵区参加工作,为区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11月工作满5年定向服务期。 因本人有意愿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技能,2021年6月考取医学研究生,需要全日制学习。本想与所在单位和区人社局协商停薪留职事宜,以便求学归来继续为杨陵区工作服务,但迟迟未有结果,只能于2020年9月学校开学前办理离职。本人从2020年1月-2020年8月,一直在区卫生局从事新冠病毒抗疫工作,上班期间从未有迟到早退情况,经常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班,从未有怨言,工作成绩得到了单位领导及同事的一致肯定。 现在向相关单位咨询政策,对于因求学不能办理停薪留职且参加新冠抗议工作后离职的特殊情况,年终奖考核能否按照2020年工作时长进行计算,如果不能,请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说明,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05-02
回复单位:
卫生健康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卫生健康局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您于2020年8月6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并于2020年8月20日办理了辞职手续。属于年度内辞职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故不予发放2020年度综合考评奖。

您在留言中提到的“年终考核奖能否按照2020年工作时长进行计算”,省上并没有明确、也没有作出统一规定公职人员辞职后,必须按实际在编在职在岗时间发放综合考评奖,所以近年来我区对年度内辞职人员均没有发放当年度的综合考评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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