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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张**
信件编码:
YLQZX210801QRAE
来信时间:
2021-08-0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病痛和精神的双重折磨该有谁买单
信件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叫张长会,男,62岁,住杨凌区杨村乡北二街。2012年本人在杨凌康复医院耳鼻喉科就诊,由于当班医生操作失误,导致本人右耳二次损伤。经杨凌区卫生局和示范区事业局核实查,康复医院没有开设耳鼻喉科室的资质,当班医生也没有资质。后经协调康复医院给本人给予适当赔偿,让本人前往其他医院治疗。接下来我就踏上了求医问药的痛苦之路。如今康复医院给付的赔偿金早已花完,可是我的病没有一点好转。持续性的耳鸣让我彻夜难眠,茶饭不思,倍受折磨。我的脾气也因此变得暴躁,一不开心就和家里人大吵大闹,闹得全家不得安宁。余生20年的痛苦日子我该怎么度过?病痛和精神上的长期折磨垓由谁来买单?请杨凌康复医院给予答复!!!请区领导协调处理!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08-06
回复单位:
卫生健康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卫生健康局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投诉的医疗纠纷,我局已于2014年10月22日进行调解,医患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且院方已全部履行了协议内容。2015年5月10日,您在杨陵区信访大厅再次投诉此医疗纠纷,请求组织调查处理,为了彻底解决此医疗纠纷,2015年5月12日,康复医院又和您签订补充协议书,由康复医院给您补偿28000元作为此事件一次性处理终结,并且协议规定您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康复医院和相关部门或个人。现在你又提出请求重新协调处理,是严重违约行为,对此,经区卫健局协调康复医院,建议您就此医疗纠纷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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