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示范区人社局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你好!现就您反应的医保报销问题回复如下: 目前医疗保险属于市级统筹,医保报销执行当地政策,杨凌示范区医保报销执行当年缴费当年报销,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是自每年7月后《杨凌示范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文件下发之后才可缴费。自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报销待遇。缴费标准文件的下发导致灵活就业人员前半年报销不能及时报销,但自缴费后可拿至社保中心窗口报销。关于就您反应的如参保人员遭遇重大疾病在无法缴费的情况下导致就医困难的问题,我们会高度重视,完善医保报销政策,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 如有问题请致电杨凌示范区社保中心电话:029-87036912具体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