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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宣**
信件编码:
YLQZX21091251QT
来信时间:
2021-09-1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因社平工资未下来无法缴纳
信件内容:
我是一句灵活就业人员,以前是在陕西宝鸡交的医保,那边是当年缴纳第二年的费用,每年1500元左右,无个人账户划拨也无需交那项费用,报销通畅无障碍;后因长居杨凌社保关系转移至此,依然是交的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问题从此就出现了,费用每年多交1500多元进医保入个人帐户(宝鸡是没有此项费用的),杨凌是每年的7月交纳当年医保,之前的开支个人全部承担等交费后再报销;试问:一个普通家庭如果遇到重大疾病半年是多大的压力?今年更是离谱,已经9月了还因社平工资没有下来无法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同属于陕西省,何以政策不同,费用多交还不能保障基本的生病报销,解决民生问题只是一个口号?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09-15
回复单位:
示范区管委会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示范区人社局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你好!现就您反应的医保报销问题回复如下: 目前医疗保险属于市级统筹,医保报销执行当地政策,杨凌示范区医保报销执行当年缴费当年报销,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是自每年7月后《杨凌示范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文件下发之后才可缴费。自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报销待遇。缴费标准文件的下发导致灵活就业人员前半年报销不能及时报销,但自缴费后可拿至社保中心窗口报销。关于就您反应的如参保人员遭遇重大疾病在无法缴费的情况下导致就医困难的问题,我们会高度重视,完善医保报销政策,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 如有问题请致电杨凌示范区社保中心电话:029-87036912具体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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