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区住建局具体办理,现回复如下:
1、目前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一级物业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是大专学历。物业从业人员是根据业主入住率配置的;
2、小区内已建成3处充电桩,如业主有需求,可以征求同栋楼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然后向物业公司申请就近位置建设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是要向消防部门申请,电力公司协调,然后才能向物业公司申请安装;
3、物业催费应在楼管提醒、短信告知无果后方可张贴催费单。就第三个问题我局已对该小区物业公司提出批评并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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