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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陕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精神,在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的三孩视为合法生育,按照国家生育登记制度的要求办理生育登记。
根据《杨陵区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理》规定,在办理生育登记时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做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还应带上孕前筛查表到村(社区)计生专干处领取填写一孩、二孩、三孩生育登记表,由村(社区)计生专干初审签字、村委会盖章。然后持生育登记表在夫妻任何一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镇、街道计生办均可进行生育登记,由镇办发放生育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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