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医疗保障局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已电话与您联系,告知您在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为家人办理异地就医时,由于医保网络问题未能及时办理备案,第二天操作后可正常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也可正常使用,异地就医已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完成备案。
如有疑问请咨询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029-8703115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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