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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邓**
信件编码:
YLQZX221028WN75
来信时间:
2022-10-2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邰北二期入住6年多,一直无法供暖。
信件内容:
我是邰北小区二期的业主,小区300多住户,入住6年之多,一直都无法提供暖气,家里有小孩、老人,年年冬天因为没有暖气生病住院。而同属于一个集体大队的曹新庄村,有冬季用电补偿,每户发电热毯、取暖设备,我们已经入住小区的村民,不供暖,也不发放取暖设备和用电补偿。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11-04
回复单位:
城市管理执法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城市管理执法局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杨凌示范区城镇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30条:具备城镇集中供热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申请用热住户达到总户数的50%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予以供热。您反映的小区申请用热住户不足总户数50%,故无法予以供热。

二、经对接小区物业公司了解到,该小区换热站由示范区城投公司建设,目前示范区城投公司尚未将换热站移交至小区物业公司。

三、该小区自2014年建成后管网至今未使用,管网内部具体情况不明,需进一步排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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