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具体办理,现就您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杨凌示范区城镇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集中供热小区买卖后,供热企业对空置房按照房屋产权面积热价的30%向居民收取热费。
后续若有其他关于供热费用相关问题,你也可拨打029-680098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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