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新生儿出生第一年医保缴费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杨管医保发〔2022〕22号),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1)2023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至12月31日。(2)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不能享受对应年度的医保待遇。
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政策的关注,如有疑问请咨询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029-8703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