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民互动 /咨询投诉
来信内容
姓  名:
王**
信件编码:
YLQZX240604X0H5
来信时间:
2024-06-0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物业费收取问题
信件内容:
依据陕发改价格〔2019〕924号文件规定 第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照明、景观、消防、安防、电梯等归属业主共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用水、用电费用以及电梯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得单独收取。且本文件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旧规定同时废止。 另陕发改价格〔2022〕1917号文件规定 第二十三条 规定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管理的二次加压调蓄供水设施,其运行维护、修理更新成本计入供水价格,不得另行收费。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旧规定同时废止。 杨凌雅典小区物业至今还在执行旧规定,额外收取电梯费、公共照明费、二次用水加压费用。既然相关政府文件有规定,且小区物业属于包干制度,此做法明显与文件规定不符且不合法,请求尽快督促物业按照新文件规定执行,及退还未规收取的费用。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6-05
回复单位:
发改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依据陕发改价格﹝2019﹞924号文件、杨管发改发﹝2019﹞79号文件、杨管发改发﹝2020﹞6号文件规定,应将物业服务费、电梯费、公摊照明费“三费合一”收取,但目前示范区相关部门还未出台“三费合一”的具体收费标准政策文件,在示范区未出台具体“三费合一”收费标准文件前各物业公司继续执行原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

依据陕发改价格〔2022〕1917号文件第二十三条规定,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管理的二次加压调蓄供水设施,其运行维护、修理更新成本计入供水价格,不得另行收费。依据杨管发改发〔2022〕69号关于示范区城镇居民供水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一条规定,已建设二次供水设施的小区,可根据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成本据实收费;第六条规定,由物业公司管理的二次供水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费用由物业公司收取。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如有疑问,请致电029-87036801(示范区发改局)详细咨询了解。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