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民互动 /咨询投诉
来信内容
姓  名:
杨**
信件编码:
YLQZX240713JVF7
来信时间:
2024-07-1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校外培训
信件内容:
杨凌可以办私人的校外培训吗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7-18
回复单位:
教育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教育局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之规定: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

根据陕教组秘7号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之规定,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由文旅体局监管,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科技局监管。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行政审批局审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