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安委办发〔2018〕7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1月24日,神木市铁厂附近一民宅发生一起疑似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致1人死亡,2人入院救治;11月25日,商洛市柞水县凤凰镇龙潭村发生一起疑似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致3人死亡;11月28日,汉中市略阳县南坝村发生一起疑似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致3人死亡。虽然我区今年已禁止了燃煤取暖,但还有个别户存在私用行为。为深刻吸取教训,有效预防类似事件发生,现就加强防范私用燃煤取暖中毒和燃气使用安全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有效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各镇办、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私用燃煤取暖中毒和燃气使用安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夯实私用燃煤取暖中毒和燃气使用安全监管责任,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密排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坚决防范煤气中毒和燃气安全事件发生。
二、迅速开展督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各镇办、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立即安排部署,抽调人员,广泛发动各方力量,扎实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严整改。具体分工如下:
(一)各镇办要组织村委会和社区力量,对城中村(重点是城乡结合部)、城乡居民住户深入开展私用燃煤取暖情况调查摸底和燃气使用安全检查,准确掌握本辖区内私用燃煤取暖户数、人数、重点地区及重点部位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特别要把辖区内孤寡老人、五保户、空巢老人等特殊人群住户和出租房作为检查重点。
(二)区教育局要对私用燃煤取暖和燃气(醇基燃料)使用的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宿舍、学生出租房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
(三)区民政局要对私用燃煤取暖和燃气使用的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特殊人群场所、住户进行专项检查。
(四)区住建局要对私用燃煤取暖的建筑施工工地、民工宿舍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要督促天然气公司加强对城市燃气管道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燃气管线防腐是否完好、安全设施和备用系统是否正常、隐蔽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加强居民户天然气使用情况的安全检查整治,对使用天然气取暖用户,重点排查壁挂炉和燃气管线,防止燃气泄漏引发爆燃;对使用电器取暖用户,重点排查电采暖设备和户内线路,防止因电路、设备故障引发触电事故或火灾。同时,要加强餐饮场所用气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五)区交通局要对私用燃煤取暖的各类公路、在建项目工地、民工宿舍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
(六)区消防大队要对私用燃煤取暖的宾馆、旅社、小作坊、出租屋、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居住区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
公安、安监、工信、文体、供销、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对全区供暖尚未覆盖的市场、小作坊、值班室、废旧物品回收站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冬季取暖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燃煤取暖炉具、设施安装是否安全规范、排烟管道是否完好无锈蚀、无孔洞;排烟管道连接处及弯头是否密封无漏烟漏气;排烟管道末端是否安装防回烟设施等等。检查要做到逐户、逐点检查,不漏一户,对不符合条件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更换,无法整改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对不符合安全取暖条件的出租房,要责令停止出租,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经营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三、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安全防护意识
针对冬季私用燃煤采暖和燃气用量大的特点,各镇办、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取暖、用气防护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公共场所活动,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报纸、横幅、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同时,将煤气中毒、燃气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制作成警示宣传片进行公益宣传,做到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无死角,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安全观念,提高全民的安全取暖、用气常识和自我防护保护能力,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取暖和用气安全。
四、完善预案定期演练,确保应急救援及时有效
各镇办、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煤气中毒和燃气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处置措施,配足应急救援器材,建全应急救援队伍,适时开展应急演练,不断强化各类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的衔接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煤气中毒和燃气事故救援及时、科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