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安委发〔2018〕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杨陵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镇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将本单位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2018年11月20日前报区安委办。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1月16日
杨陵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6号)、省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和示范区安委会第三季度例会精神要求,切实做好我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落实中省、示范区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以“细、实、严”的作风,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突出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联合惩戒存在重大隐患企业,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9年2月底,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工作措施制定、工作责任到岗、到人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全员培训教育情况,企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生产作业场所警示标识悬挂张贴、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等情况。
3、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重点检查企业针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特点,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是否建立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和隐患排查清单、整改台账,在隐患整改过程中是否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
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制定、细化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是否制定应急救援措施,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等情况。
(二)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层面
1、贯彻落实和动员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省、示范区和区委区政府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动员部署等情况。
2、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重点检查各镇办、各成员单位领导带队检查情况,是否落实“细、实、严”的要求,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整改台账、夯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
3、依法依规严格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各镇办、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工作情况,是否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轻、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突出问题。
4、应急值守情况。重点检查各镇办、各成员单位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情况,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做好应急救援处置等情况。
四、工作任务
1、道路交通。要深刻汲取西安“1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紧盯在建道路交通施工项目和城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涯等危险路段,突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查“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酒驾、货车非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检查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是否联网联控,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是否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全区道路交通物防、技防措施,在城乡路网合理设置交通安全监控设施、红绿灯、交通警示标志标牌。公安交巡警部门要在城乡结合部各主要路口和路况较好的环线设置检查岗哨,严查严打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深入镇办,特别是交通安全基础相对薄弱的农村地区,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培训,提升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降低事故概率。同时,各有关部门还要按照国家六部委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工作安排,对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的各类电动机动车开展集中整治,净化路面交通环境,坚决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区交安委负责,交警二大队、区交通局、各镇办、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2、建筑施工。要对建设项目、建设工地加大检查整治力度,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深基坑、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帽和安全带使用以及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严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以及用火、用电、高空坠落、深基坑等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严禁冬季恶劣天气强行施工作业。(区住建局负责,区招商局、质监分局、消防大队、供电分局、各镇办配合)
3、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危化品企业生产、存储、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工作措施的落实,强化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加强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危险品充装环节安全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区安监局、公安分局负责,质监分局、消防大队、各镇办配合)
4、工商贸。重点检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主体责任46条是否落实,企业是否开展自查自纠,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特种作业岗位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应急预案是否编制、是否开展了演练,对已发生的事故是否严肃处理问责等。(区工信局、安监局负责,各镇办、各成员单位配合)
5、消防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以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为重点,以建筑材料、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主要检查内容,认真检查防火措施、值班人员、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环节、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坚决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动自行车、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区消安委、工商分局、质监分局负责,各镇办配合)
6、特种设备。要以锅炉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塔吊、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叉车、行车等为重点,检查网格化管理责任是否落实,设备运行是否平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定期检验维保,技术档案是否齐备,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是否可靠有效等。对安置小区电梯隐患治理加强督查检查,尽快完成各项隐患治理工作。(质监分局负责,各镇办配合)
7、燃气安全。重点检查燃气设施、设备及管道保养、检修维护制度是否落实,燃气企业开挖施工是否报批,是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编制了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要加强对农村用气安全监管,强化对群众用气安全教育。坚决整治安全隐患,严防因城市道路开挖引起的断气、闪爆等事故,要组织对供热管道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隐患得到治理。(区住建局负责,天然气公司、各镇办配合)
8、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值班值守、防火措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环节、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认真检查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坚决停业整顿,未经整改验收合格一律不得恢复营业。(区消防大队、区公安分局负责,卫计局、教育局、工信局、旅发委、各镇办配合)
9、校园安全。重点对校园及周边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区教育局负责,各镇办配合)
10、文化和社会事业。重点对星级宾馆酒店、旅行社、电影院、KTV、网吧、医院、养老院、救助站开展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落实主体责任,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是否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区旅发委、民政局、卫计局负责,各镇办配合)
11、农业生产。重点对饲料、兽药、农药、肥料、农业机械、畜牧业和种植业生产等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摸清隐患底数,整改安全隐患,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农业生产主体安全生产意识。(区农林局负责,各镇办配合)
12、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施工。重点对通讯等市政设施的开挖和地下管道中城市电网、国防电缆和燃气管道等公用基础设施加强安全保护,坚决杜绝施工过程中违章、违规和违法行为,杜绝电缆井等有限空间发生不安全事故。(区网信办牵头,城管分局配合,各电信运营公司负责)
13、水域安全管理。重点加强水域管理措施和冬季河面结冰等安全防范,按照规定做好值守和巡查工作,增设现场警示标志,增加救生器具,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水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避免发生溺亡事故。(区水务局负责,各镇办配合)
14、各镇办和其他各单位。各镇办要重点对拆迁村拆迁施工及因拆迁形成的危房和出租房,以及留守老人和儿童用电用气、供暖设施、电梯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其他各单位也要根据全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制定本单位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检查,针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狠抓隐患整改。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区各行业的安全稳定。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15日--11月18日)。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排查大整治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营造工作氛围,迅速在全区掀起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高潮。
(二)全面排查整改阶段(2018年11月19日--2019年2月20日)。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参照省安委会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手册》,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明确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2月21日--2月28日)。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安全风险与管控情况,总结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台帐资料,健全和落实长效工作措施与工作机制,并于2月28日前向区安委办上报工作总结级工作台账(附件1)。区安委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考评。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清醒认识岁末年初是各类事故多发、高发的特殊时期,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吸取我区去年“11·3”、“11·24”和今年“6·16”及西安“11·13”事故教训,认真组织开展好为期4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盯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亲自抓、亲自管,不心存侥幸,不松劲懈怠,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要督促企业认真抓好作业现场和操作层面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做到目标责任明确,措施扎实具体,全力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活动,务必把辖区内所有行业的安全生产漏洞和薄弱环节掌握清、掌握透,要严格落实走到、看到、查到、问到“四到”要求,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要严格落实任务和责任清单,建立隐患和问题台账,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推动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
(三)加强整治力度。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事故隐患和问题做到“三见面”,要与企业负责人“见面”,落实整改责任和要求;要与主管部门“见面”,落实监管责任和要求;要与属地主管领导“见面”,落实督办责任和要求,整改结果要经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要强化集中执法,严格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要求,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要采取挂牌督办、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严防诱发安全生产事故。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摒弃松懈厌战、麻痹大意等心理,思想上再加压,措施上再创新,落实上再用力,坚决打好大检查工作突击战、攻坚战。对组织部署不周密,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工作措施不得力、进展迟缓的部门和单位,区安委会将进行批评、约谈、通报;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突出问题整改不力,导致辖区内、行业领域内发生重大事故的,将按照杨陵区有关责任追究办法,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宣传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强化应急值守。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冬春季节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应急处置联动机制。要认真做好“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领导干部要及时靠前指挥,组织力量妥善处置,确保全区社会安全稳定。
(七)及时总结提升。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大检查阶段划分,把握时间节点,落实各项任务,做好统计、总结、上报等工作,采取信息、简报和专题报告等多种方式,坚持周报情况、月报进度、阶段报总结。大检查期间,各镇办、各成员单位实行周汇报制,要在每周五12点前将每周工作开展情况和《杨陵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台账》(附件1)报区安委办,便于及时准确掌握各镇办、各成员单位开展大检查动态情况,总结推广经验,通报问题,考评打分,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附件:
1、杨陵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台账
2、杨陵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清单
3、杨陵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复查清单
附件1:
杨陵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台账
单位(盖章): 填报人: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 |
检查时间 |
被检查企业(单位)名称 |
具体隐患和问题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时限 |
整改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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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请各单位于每周五上午12点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区安委办,联系电话(传真):87019706,QQ:479080504、307226103。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本表格式进行填报,便于汇总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