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安委发〔2018〕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各镇办、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杨陵区关于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期,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018年12月6日至2019年2月11日,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要环节、危险场所,全面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危险化学品。要深刻汲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按照中、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和要求,重点检查危化品企业生产、存储、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工作措施是否落实;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装置是否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超温、超压、超液位、有毒有害介质监测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否到位;加强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危险品充装环节安全监管。强化烟花爆竹源头监管,严肃查处非法经营、销售、存储行为。(区安监局牵头,公安分局、质监分局、交通局、各镇办配合)
2.道路交通。深刻汲取西安“1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紧盯在建道路交通施工项目和城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涯等危险路段,突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查“三超一疲劳”以及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驾、货车非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检查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是否联网联控,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是否落实等。要进一步完善全区道路交通物防、技防措施,在城乡路网合理设置交通安全监控设施、红绿灯、交通警示标志标牌。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培训,提升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降低事故概率。(区交安委牵头,交警二大队、区交通局、各镇办配合)
3.建筑施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深基坑、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帽和安全带使用以及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涉及工程建设施工的有关部门要配合区住建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现场“五整治五落实”要求,集中力量抓好各自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要严格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急于竣工验收,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区住建局牵头,区招商局、质监分局、消防大队、供电分局、区城投公司、各镇办配合)
4.工商贸。要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员工教育培训、作业审批、警示标志设置、个体防护佩戴、应急救援装备配置等情况。督促喷涂作业场所企业严格对照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落实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区工信局牵头,消防大队、安监局、各镇办配合)
5.消防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加大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的安全检查,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动自行车、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同时,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种商业营销活动,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确要举办的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区消防大队牵头,质监分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供电分局、各镇办配合)
6.特种设备。质监部门要会同各有关部门以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大型商场、宾馆酒店、医疗单位和休闲娱乐场所等使用电梯比较集中的单位为重点,认真检查电梯维修保养、设备运行、日常安检和隐患整改等情况,督促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全面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同时要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塔吊、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叉车、行车等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治理。(质监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工信局、旅发委、卫计局、各镇办配合)
7.城镇燃气。区发改部门要会同油气长输管道单位切实做好全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工作,并协调公安、住建等部门依法查处危害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区住建部门要会同天然气公司,对城乡燃气经营点、城镇居民及农村群众用气设施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重点检查燃气设施、设备及管道保养、检修维护制度是否落实,燃气企业开挖施工是否报批、是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是否编制了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治理,加大对“黑灌装点”的打击力度,时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局、公安分局、天然气公司、各镇办配合)
8.校园安全。重点对校园及周边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区教育局牵头,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供电分局、各镇办配合)
9.文化和社会事业。重点对星级宾馆酒店、旅行社、电影院、KTV、网吧、医院、养老院、救助站开展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落实主体责任,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是否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督促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处置。(区旅发委牵头,区民政局、卫计局、各镇办配合)
10.农业生产。重点对饲料、兽药、农药、肥料、农业机械、畜牧业和种植业生产等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摸清隐患底数,整改安全隐患,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农业生产主体安全生产意识。(区农林局牵头,农业园区办、各镇办配合)
11.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施工。重点对通讯等市政设施的开挖和地下管道中城市电网、国防电缆和燃气管道等公用基础设施加强安全保护,坚决杜绝施工过程中违章、违规和违法行为,杜绝电缆井等有限空间发生不安全事故。(区网信办牵头,城管分局、自来水公司、各电信运营公司配合)
12.水域安全管理。重点加强水域管理措施和冬季河面结冰等安全防范,按照规定做好值守和巡查工作,增设现场警示标志,增加救生器具,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水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避免发生溺亡事故。(区水务局牵头,各镇办配合)
13.各镇办和其他各单位。各镇办、各有关单位要重点对拆迁村拆迁施工及因拆迁形成的危房、出租房,以及留守老人和儿童用电用气、供暖设施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管控力度,加大餐饮门店燃气罐使用检查力度,对使用未经检测合格的燃气罐一律没收封存,严防爆炸事故的发生。要针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狠抓隐患整改。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区各行业的安全稳定。
三、加强组织协调,全力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任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一)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的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以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对元旦、春节期间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二)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主动联系区级分管领导,采取区级领导带队检查等方式,对所属行业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要及时成立元旦春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持续不断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单位要结合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周五18时前向区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台账(附件2)。区安委办和考核办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元旦及春节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非极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领导同志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坚持每日“零报告”,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和相关领导汇报,时刻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同时,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救援物资,科学安排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能够迅速科学组织施救,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各镇办、各成员单位在接到此文后,立即转发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同时,将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名单要于2018年12月10日前报区安委办。并于2019年2月1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报区安委办。
附件:1.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组安排
2.杨陵区今冬明春暨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台账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2月6日
附件1:
2019年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组安排
组 别 |
带队领导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 |
综合督查组 |
杨满卫 |
区安委办 |
区考核办 |
第一组:危化品化学品 |
杨满卫 |
区安监局 |
公安分局、质监分局、交通局、各镇办 |
第二组:道路交通 |
李海平 |
区交安委 |
示范区交警二大队、区交通局、各镇办 |
第三组:建筑施工(含在建产业化项目) |
李海平 |
区住建局 |
区招商局、质监分局、消防大队、供电分局、区城投公司、各镇办 |
第四组:工商贸 |
刘正强 |
区工信局 |
消防大队、安监局、各镇办、 |
第五组:消防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
杨满卫 |
区消防大队 |
质监分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供电分局、各镇办 |
第六组:特种设备 |
马江涛 |
质监分局 |
区住建局、工信局、旅发委、 卫计局、各镇办 |
第七组:城镇燃气 |
李海平 |
区住建局 |
区发改局、公安分局、天然气公司、各镇办 |
第八组:校园安全 |
李海平 |
区教育局 |
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供电分局、各镇办 |
第九组:文化社会事业 |
周梅青 |
区旅发委 |
区民政局、卫计局、各镇办 |
第十组:农业生产 |
马江涛 |
区农林局 |
农业园区办、各镇办 |
第十一组: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施工 |
李海平 |
区网信办 |
城管分局、杨凌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局、广电网络、自来水公司 |
第十二组:水域安全 |
马江涛 |
区水务局 |
各镇办 |
附件2:
杨陵区今冬明春暨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台账
单位(盖章): 填报人: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 |
检查时间 |
被检查企业(单位)名称 |
具体隐患和问题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时限 |
整改进展情况 |
是否销号 |
备注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1.请各单位于每周五上午12点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区安委办,联系电话(传真):87019706,QQ:479080504、307226103。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本表格式进行填报,便于汇总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