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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07-15 08:53

7月14日下午,区委书记、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蒋展宏主持召开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十三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杨陵区五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杨陵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杨陵区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审议了《关于开展“三变”改革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推进杨陵区五泉镇行政管理体制是落实中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区编办要吃透文件精神,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示范区相关会议研究。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积极实施“3631”方略,坚持简政放权与体制创新同步推进,通过实施审批与监管的相对分离,着力创新行政审批体制,转变行政管理方式,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的创新举措,区编办要统筹做好方案完善上报和人员调整、事项流程梳理、部门“三定”方案划转等工作,确保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积极顺利推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是从我国国情出发,遵循法治建设规律和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特点的针对性举措,也是小康社会建设指标要求,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积极作用,确保依法治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各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