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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方案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2-18 11:51

为切实做好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以下简称两个创建)宣传工作,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根据区“两个创建”实施方案要求,现制定创建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以保障全区人民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方式进行宣传,充分展示杨凌元素,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履职、企业诚信经营、群众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舆论氛围,为“两个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知晓率。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认识,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二)大力宣传区委、区政府和创建领导小组有关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举措、重大活动,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动态,反映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 

(三)广泛宣传中、省及示范区关于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管理规范等,全面提升全区群众的法律意识。 

(四)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五)深入报道各成员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六)宣传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行为。适时公布监管部门处罚案件信息和违法违规企业、个人“黑名单”,对生产经营单位屡教不改的重点问题进行曝光。 

三、宣传任务和分工 

(一)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内部干部职工的食品安全和创建知识的宣传教育,办好宣传栏和宣传橱窗,每月至少更新1次内容,利用对外窗口的LED屏进行宣传,使干部职工的食品安全和创建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区委宣传部要联系协调杨凌电视台、杨凌时讯,在区政府网站开设创建专栏,刊登“两个创建”宣传内容,在城区主要路段的LED屏进行宣传。创新宣传手段,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送手机短信、电视游飞字幕等形式开展宣传。 

(三)各监管部门要广泛印发各类宣传材料,督促各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悬挂宣传横幅,设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固定广告牌,及时向媒体提供创建工作信息和科普知识,做好单位内部职工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食品安全和创建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四)区卫生局负责把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健康教育内容,组织在城乡医疗场所设立食品安全和健康知识宣传专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五)区工业园区办、农业园区办负责协调督促园区内食品、农产品企业悬挂横幅、设立落实主体责任宣传牌,搞好职工宣传教育,利用企业门前LED屏进行宣传。 

(六)区市政局负责协调做好城区街道两侧护栏和户外广告牌的宣传,合理布局,使城区主要交通路口都有创建公益宣传牌。 

(七)区工商分局负责督促沿街有LED屏的单位和门店循环播放创建宣传标语。 

(八)区教育局要在各类学校开设食品安全教育课,利用板报、墙报、讲座、校园刊物、校园广播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和“两个创建”知识宣传普及。 

(九)区交通局负责督促落实出租车车载LED屏滚动播放“两个创建”宣传标语,公交车、长途汽车等营运车辆张贴“两个创建”宣传标语,协调汽车站、火车站利用大型广告牌和LED屏进行宣传,做好氛围营造工作。 

(十)区中小企业局负责协调利用各居民小区LED屏进行“两个创建”的宣传内容。 

(十一)各镇、街道办事处在驻地和辖区主要路口、各村(社区)悬挂宣传横幅,在辖区交界处设立创建广告牌,编印发放创建工作宣传资料,开动宣传车、利用农村广播、办宣传栏等进行定期宣传,使辖区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创建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十二)区创建办联合宣传部门对各单位宣传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编发短信、微信和创建工作简报,组织开展创建知识竞赛活动,在城区主要位置制作宣传广告牌,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新闻媒体报道创建工作成效,曝光重大违法行为。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人员办事、有经费保证,使各项宣传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二)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从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出发,认真落实各项宣传工作任务,同时加强单位内部“两个创建”工作的学习,努力提高群众对“两个创建”的知晓率。 

(三)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创建工作的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群众不同特点,创新宣传内容与形式,在活动初期、重要节日以及验收阶段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促进“两个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四)严肃纪律,强化考核。各部门、各单位、各新闻媒体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宣传报道要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宣传部和创建办。区委宣传部、区创建办、区督查考核办要对宣传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纳入创建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3月中旬将对各单位宣传工作进行一次督查。 

附件:“两个创建”工作宣传标语 

附件:  

“两个创建”工作宣传标语 

1、 全民动员,齐心协力,共创食品安全城市 

2、 人人关注创建工作,人人关注食品安全 

3、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4、 食品安全,人人有责 

5、 食品安全,你我的共同责任 

6、 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 

7、 食品安全同关注,和谐社会共创建 

8、 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创造幸福美好生活 

9、 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 

10、 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1、 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安全人人受益 

12、 依法实施监管,惩治违法行为 

13、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共享幸福美好生活 

14、 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安全食品,你我共同的心愿 

15、 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创建绿色和谐平安校园 

16、 弘扬食品安全主旋律,传播诚信守法正能量 

17、 食品安全从严把关,关爱生命责任如上 

18、 美丽杨凌让你心动,食品安全邀你同行 

19、 同心协力参与示范创建,各尽其责确保食品安全 

20、 食者无虑、饮者无忧、监管有法、安全有保 

21、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监管使命重于生命 

22、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杨凌先行争创示范 

23、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24、 走进美丽杨凌,享受绿色食品 

25、 有一种责任叫食品安全,有一个家园叫幸福杨凌 

26、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 

27、 食品安全城市是杨凌最美的名片,健康幸福生活是你我共同的心愿 

28、 全民共创食品安全城市,合力构筑和谐美好家园 

29、 美丽杨凌,共同的家园;食品安全,共同的宣言 

30、 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改善民生惠及千万家 

31、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力建设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32、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力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