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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来源:示范区管委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1-12-27 10:35

截至2021年12月25日12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信访件13件,目前已办结12件,现将3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杨凌博学路人才公寓15号楼楼下的新疆撒尔塔烧烤美食城和煎饼屋私房菜油烟味、噪音特别大,油烟机搭建在二楼平台,离居民家较近,导致无法开窗,打开窗户就是油烟的味道。按照相关规定是不能在居民楼下开重餐饮店的,之前多次投诉,都未得到处理。 杨陵区 杨陵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联合检查。经查,群众反映的烧烤美食城和煎饼屋私房菜名为杨凌马小平新疆烤吧二店和杨凌妮妮壹品私房菜煎饼屋,位于博学路人才公寓东门两栋居民楼之间,属于临街商铺,两家餐饮店证照齐全,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能正常运行且维护记录完备,风机等设施安装在二楼楼顶,配套安装有隔音房,排风管道上包裹有隔音棉,烟道排口距离居民窗户约3米。今年以来,杨陵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已多次就该问题,同投诉人及餐饮店协调沟通,两家餐饮店按照沟通达成的一致意见积极配合整改,更换了低噪音油烟净化设施,并加盖隔音设备。2021年8月5日,示范区环境监测站对餐饮店整改后的噪声进行了监测,噪声敏感点监测结果达标。12月18日,杨陵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委托示范区环境监测站再次对两家餐饮门店的油烟净化设施噪声源进行了监测,噪声敏感点监测结果为58分贝,超过55分贝标准限值。经与投诉人、餐饮店、小区物业等多方沟通,两家餐饮店均表示积极配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属实 一是杨陵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餐饮店日常监管,督促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噪音和油烟污染。二是杨凌马小平新疆烤吧二店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并再加装一层隔音棉,杨凌妮妮壹品私房菜煎饼屋将油烟净化设施向南外移9米,远离居民楼,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2022年1月5日前完成整改,届时对噪声再次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责令两家餐饮单位聘请有资质的专业维护公司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D2SN202112170043
2 1、杨凌示范区南庄村大唐华电厂生产噪音大。2、南庄村拆迁后到处是垃圾,已经三年了无人处理。3、南庄村没有农村清洁能源取暖补助,给政府反映无处理。 杨陵区 针对信访件反映的“杨凌示范区南庄村大唐华电厂生产噪音大”问题,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核查,问题不属实。大唐杨凌热电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在化水岛机力冷却塔北侧设置长25.55米、高4米的隔声吸声屏障,在北厂界设置长96米、高5米的隔声吸声屏障,并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对该公司新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在日常运行过程中,该公司按照环评文件要求每季度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2019年以来公司东、南、西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北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为进一步降低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2021年8月份,该公司分别在1号炉A一次风机和A送风机入口风道处加装了隔音板装置,并于对改造后的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华信监字〔2021〕第08054号)。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于12月13日、16日两次对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厂界噪声及南庄村噪声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南庄村噪声敏感点夜间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个别时间段监测值达到了1类功能区排放限值。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南庄村拆迁后到处是垃圾,已经三年了无人处理。”问题,杨陵区政府、示范区房征办进行了核查,问题不属实。目前,南庄村连片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清运后的土地已进行平整并全部进行了覆盖围挡,剩余户的拆迁工作仍在持续开展,为保障未拆迁户的房屋结构安全,地表构筑物无法连片拆除,建筑垃圾无法彻底清运,但未清运的建筑垃圾已全部进行了覆盖。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南庄村没有农村清洁能源取暖补助,给政府反映无处理。”问题,杨陵区政府进行了核查,问题属实。2018年,杨陵区实施了农村电替代煤、电替代生物质燃烧专项行动,分步推进清洁能源取暖工程,因当时南庄村已经启动拆迁改造工作,并计划在短期内完成拆迁改造,故未将该村清洁能源取暖工作纳入实施范围,也未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清洁能源改造工程,相关信息也未录入省级平台,省上也未配套拨付相应运行补贴资金。 属实 一是持续推进拆迁安置。针对南庄村剩余户拆迁安置问题,杨陵区将按照每达成协议一户拆迁一户原则,持续开展拆迁安置工作,未搬迁安置的群众,可自愿前往李台街道办和杨陵区城改办,按照程序进行搬迁安置。二是做好建筑垃圾清理。对新拆迁建筑垃圾及时进行围挡覆盖,待连片拆除完成后,及时组织清理。三是加强声环境管控。督促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加强设施的日常运维保养,做好定期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D2SN202112170084
3 杨凌示范区李台街道办南庄村村里饮用水无法直接饮用,需要烧开沉淀一段时间过滤掉沉淀物才可以食用,过滤物呈白灰样。南庄村水塔(饮用水源保护地)周围堆满了建筑垃圾,长达三年未清理,且周围建起了工厂,围墙已经建到离饮用水源保护地3米左右。该厂在二期施工计划(即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结束后)直接将水塔圈到施工范围中。 杨陵区 杨陵区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南庄村饮用水源为地下水源,取水井深180米,井内水面距离地面约120米,取水泵在水面下约60米,水塔内设施齐全,运营安全正常,水塔周边30米为一级保护区范围,未设二级保护区。水塔周边的建筑垃圾为南庄村拆迁垃圾,因南庄村连片拆除尚未完成,为了保障周边未拆除房屋结构安全,地表构筑物无法完全拆除,拆迁建筑垃圾无法彻底清理。距离该水塔最近的工厂为东侧90米的杨凌昱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未在水塔一级保护区。为做好南庄村东侧连片拆除地块扬尘污染防治,李台街道办对该地块进行了围挡覆盖,目前该地块尚未流转,非杨凌昱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用地。今年6月上旬,杨陵区接到群众反映南庄村生活用水水质问题,在李台街道办工作人员和南庄村村民代表的共同见证下,对南庄村饮用水在水厂对原水进行取样,委托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南庄饮用水井口原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结论为“该样品所检39个项目符合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9月18日和10月28日杨凌新华水务公司分别对南庄村饮用水进行自检,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定限值。 属实 一是由杨陵区水务局负责,加强对南庄村饮用水水质的监测,在每年2次的基础上至少增加1次监测,保证饮用水安全合格;二是由李台街道办负责,做好水塔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D2SN202112170085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