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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来源:示范区管委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1-12-29 16:49

截至2021年12月27日15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信访件17件,目前已办结13件,现将1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2021年12月9日 举报人来信反映:对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举报过的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整改不满意,整改不到位。一是公司生产噪音扰民。二是政府承诺南庄村整村拆迁计划落空。三是相关部门乱上项目,没有任何手续强行开发南庄村东预留的52亩集体土地。施工期间扬尘满天,进出口洗车台未启用。四是村西有大量建筑垃圾未清理。五是该村没有煤改电电费补助和取暖设备的问题。12月19日举报人通过杨凌区管委会官网看到处理结果,认为建筑垃圾堆放时长等问题调查不实,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杨陵区 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公司生产噪音扰民”问题,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核查,问题不属实。大唐杨凌热电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该公司在化水岛机力冷却塔北侧设置长25.55米、高4米的隔声吸声屏障,在北厂界设置长96米、高5米的隔声吸声屏障,并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对该公司新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在日常运行过程中,该公司按照环评文件要求每季度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2019年以来公司东、南、西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北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为进一步降低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2021年8月份,该公司分别在1号炉A一次风机和A送风机入口风道处加装了隔音板装置,并于对改造后的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华信监字〔2021〕第08054号)。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于12月13日、16日两次对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厂界噪声及南庄村噪声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南庄村噪声敏感点夜间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个别时间段监测值达到了1类功能区排放限值。针对信访件反映的“政府承诺南庄村整村拆迁计划落空”问题,杨陵区政府、示范区房征办进行了核查,问题不属实。杨陵区政府已于2019年4月底完成了“上大压小”项目500米范围内南庄村360户群众搬迁任务(实际搬迁安置400户),相关群众分别安置在杨村中心社区、邰东社区、邰南社区、常乐园小区。在拆迁安置工作任务完成后,杨陵区政府对剩余住户按照“凡意愿拆迁并达成协议的,每达成协议一户拆迁一户”的原则进行拆迁,2019年5月至今签订协议并搬迁安置15户(其中2021年搬迁安置5户),实际居住的32户群众因未达成协议,尚未拆迁安置。目前,拆迁安置工作仍在持续开展。针对信访件反映的“相关部门乱上项目,没有任何手续强行开发南庄村东预留的52亩集体土地。施工期间扬尘满天,进出口洗车台未启用”问题,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杨凌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问题不属实。2020年1月,杨凌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渭惠路以北、南庄村区域约540亩土地使用权。2021年4月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6104032021-07号,批准用地文号:杨管土批发〔2021〕14号),获准净用地面积55.67亩,用于新材料科技产业园D1厂房项目建设,土地手续合法。目前,该项目已取得用地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前期手续,各类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能按要求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措施。12月14日,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对新材料科技产业园D1厂房项目建设扬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项目配备洒水车、冲洗台等设施,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针对信访件反映的“村西有大量建筑垃圾未清理”问题,杨陵区政府,示范区房征办对该问题再次进行了核查。目前,南庄村东侧连片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村西边堆放的建筑垃圾是近期拆除的居民房屋垃圾,因南庄村尚有部分群众未达成拆迁协议,为保障未拆迁群众房屋结构安全,地表构筑物无法进行连片拆除,拆迁建筑垃圾无法彻底清理。李台街道办已对未清理的建筑垃圾全部进行了覆盖,待连片拆除完成后,及时予以清理。针对信访件反映的“该村没有煤改电电费补助和取暖设备的问题”问题,杨陵区政府进行了核查,问题属实。2018年,杨陵区实施了农村电替代煤、电替代生物质燃烧专项行动,分步推进清洁能源取暖工程,因当时南庄村已经启动拆迁改造工作,并计划在短期内完成拆迁改造,故未将该村清洁能源取暖工作纳入实施范围,也未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清洁能源改造工程,相关信息也未录入省级平台,省上也未配套拨付相应运行补贴资金。 属实 一是持续推进拆迁安置。针对南庄村剩余户拆迁安置问题,杨陵区将按照每达成协议一户拆迁一户原则,持续开展拆迁安置工作。二是做好建筑垃圾清理。对新拆迁建筑垃圾及时进行围挡覆盖,待达到清理条件时及时组织清理。三是加强声环境管控。督促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加强设施的日常运维保养,做好定期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四是强化扬尘污染管控。督促新材料科技产业园D1厂房项目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精细化管控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D2SN202112200088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