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12月30日18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信访件17件,目前已办结17件,现将1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受理编号 |
1 | 12月12日举报人来电反映:中国华电杨凌热电厂产生噪音,杨凌区李台街道办南庄村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都堆砌在村子内部。12月26日再次来电表示噪音及建筑垃圾问题均未解决。 | 杨陵区 | 1.针对信访反映的“公司生产期间噪音扰民”问题,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核查,问题不属实。经查阅,该公司2019年以来厂界噪声监测报告,公司东、南、西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北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12月13日、16日两次对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厂界噪声及南庄村噪声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南庄村噪声敏感点夜间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个别时间段监测值达到了1类功能区排放限值。2.针对信访反映的“南庄村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都堆砌在村子内部”问题,杨陵区政府,示范区房征办对该问题再次进行了核查。目前,南庄村东侧连片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村西边堆放的建筑垃圾是近期拆除的居民房屋垃圾,因南庄村尚有部分群众未达成拆迁协议,为保障未拆迁群众房屋结构安全,地表构筑物无法进行连片拆除,拆迁建筑垃圾无法彻底清理。李台街道办已对未清理的建筑垃圾全部进行了覆盖,待连片拆除完成后,及时予以清理。 | 属实 | 一是持续推进拆迁安置。针对南庄村剩余户拆迁安置问题,杨陵区将按照每达成协议一户拆迁一户原则,持续开展拆迁安置工作。二是做好建筑垃圾清理。对新拆迁建筑垃圾及时进行围挡覆盖,待连片拆除完成后,及时组织清理。三是加强声环境管控。督促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加强设施的日常运维保养,做好定期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 D2SN202112260045 |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