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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陵区贯彻落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3631”方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杨办发〔2018〕31号   

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陵区贯彻落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3631”方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杨陵区贯彻落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3631”方略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   

杨陵区贯彻落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3631”方略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提升营商环境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大会精神,全面深入落实“3631”方略,建设全省一流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杨陵区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指示要求,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以全省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为引领,继续围绕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突破口,推动杨陵加快实现“追赶超越”目标。   

二、总体目标

以十大行动方案为主抓手,实施“3631”方略。以“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增添新活力”为工作方向,以“破障碍、去烦苛、增便利、善创新、优配套、筑坦途”为着力点,以“组织领导、部署落实、督查考核”为保障,以“建设全省一流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紧跟示范区步伐,提高认识,优化服务,践行“金牌店小二”和“五星级服务员”标准,最大限度简化行政审批事项、最大力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透明高效、公平正义、规范有序、重诺守信的杨陵营商环境,切实用营商环境的大提升助力全区大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破除障碍,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1.放宽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现代农业、涉农工业、新型城镇化等领域。按照“非禁即入”要求,确保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2.精简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及事项。清理和规范现有行政许可以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包括事项名称、依据、实施主体、审核要件及申报材料、前置性审核条件、审批时限、审批流程等内容。建立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该取消的一律取消,坚决防止审批事项不减反增、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规范和统一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裁量标准等,规范模糊条款和兜底申报材料。推进各单位服务窗口与网上服务平台深度融合、一体化管理,推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受审分离,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反馈、一网通办和全流程监督。(牵头部门:编办;配合单位:各部门)   

3.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财政专项资金清单、证明事项清单、人才公共服务清单等,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牵头部门:编办;配合单位:各部门)   

4.提高审批效率。对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按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幅缩减审批时间。(牵头部门:发改局;配合部门:住建局、国土分局、审计局、财政局)   

(二)减税降费,降低企业成本。

5.打造“阳光价费”环境。严格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清理行动,对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设收费、重复收费的项目实行行政追责和经济处罚。(牵头部门:发改局;配合部门:各部门)   

6.规范建设项目收费。严格建设项目报建规费管理,继续执行统一征收。建筑业企业除缴纳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牵头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人社局、财政局)   

7.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强化创业就业政策扶持,落实服务业、工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快创新创业担保公司投入运营。(牵头部门:工信局;配合部门:人社局、财政局)   

(三)完善规则,维护公平环境。

8.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对全区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对企业开展的例行检查、日常巡查等检查活动,均须编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建立登记制度。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检查活动,以及省市县政府临时部署的监管执法检查活动,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牵头部门:法制办;配合部门:各部门)   

9.优化投资建设管理流程。根据《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行为,优化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实现所有非涉密项目、所有审批事项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提升效率,协同监管。(牵头部门:发改局;配合部门:住建局、国土分局、审计局、财政局)   

10.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行“双告知”“双反馈”,推进多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牵头部门:编办;配合部门:各部门)   

(四)加快创新,推进效能大提升。

11.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根据省、示范区出台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涉及的八个部门要切实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对接沟通,按照“五个一批”(完全取消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一批、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一批、强化准入监管一批)的具体要求,对纳入试点改革的25项经营许可事项,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切实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问题,降低市场门槛,落实“宽进严管”的要求,努力营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牵头部门:区编办;配合部门:民政局、农林局、卫计局、发改局、交通局、住建局、安监局、文体旅游局)   

12.加大创新创业奖励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单位、特殊人才,及时兑现各类奖励政策。加快区校融合,加大中试环节支持力度,支持中试基地、中试生产线建设,加快推进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牵头部门:工信局;配合部门:财政局、科技局、招商一局、招商二局、人社局、农林局)   

13.加快“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构建面向农村、农业的创业服务平台,实施更加积极的农业农村领域扶持政策和制度,加大农业农村新型主体的培育力度,支持各类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建设,建设一批“双创”基地,建立一批“创业园区”。(牵头部门:农林局;配合部门:农业园区办、人社局、财政局)   

14.实施“智慧政务”工程。进一步优化现有电子政务外网,并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陕西网络节点,统一全区网络出口,建成全区一张网。加快杨陵区基层服务点提升改造,把“互联网+政务服务”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加快建设杨陵区党政机关0A办公系统,改版提升扩容杨陵区政府网站,并与示范区政务服务网融合,进一步提升杨陵区党政机关网上办事效能。(牵头部门:电子政务办;配合部门:各部门、各镇办)   

15.推进信用杨陵建设。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归集并上传杨陵区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信息,信息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登记备案、资质资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实现信用信息录入全覆盖、无遗漏。加大信用信息运用力度,在企业扶持资金申请、工程招投标、建筑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教育和社保等行业领域,查询和使用相关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建立健全对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联合奖惩机制,逐步实现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牵头部门:发改局;配合部门:各部门)   

(五)强化服务,打造一流配套设施。

16.优化提升城市环境。进一步做好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营造功能完善的设施环境,以塑造城市国际化风貌,打造优美的城市景观,促进建筑物、街道立面更加协调,使城市绿地系统分布更均衡、结构更合理、功能更完善、景观更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市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抓好老城区街道建设,规划实施“一路二街两点”(西农路、康乐路和常乐路、老电影院市场和银鑫商业街)改造提升工程,开展好“厕所革命”和街区精细化管理,有效解决卫生脏乱差、广告牌规划不一、色彩搭配不协调等突出问题。实施建筑景观、城市街道、绿化设施、夜景照明工程,加强城区夜间巡查管理,为市民创造出视觉舒适、健康愉悦的城市环境。(牵头部门:城管分局;配合部门:住建局、交通局、财政局、发改局)   

17.全面推进区校融合发展。以争做“金牌店小二”的情怀,突出成果转化、示范推广等方面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校区融合发展,按照服务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要求,策划建设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积极主动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联系,促进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同时,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大力加强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创业、民政养老等事业发展,切实做好驻区高校和科教单位服务保障工作。(牵头部门:科技局;配合部门:教育局、卫生局、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工信局)   

18.建立重点招商项目“一条龙”对接服务机制。始终坚持好招商重点项目企业服务代办工作机制,即每一个项目明确一名区级包抓领导、一个专项小组、一套对接机制,实行一对一结对盯引,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跟踪服务机制,切实提高项目落地率、成功率。(牵头部门:工信局;配合部门:招商一局、招商二局)   

19.提高生产要素保障能力。做好工业园区和农业园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生活设施建设,加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要素保障。加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推进力度,对重点工业项目、城区道路互联互通中遇到的“用地难、征地难”问题,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靠前指挥,现场解决问题,加快建设进度,做好全域项目征地拆迁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牵头部门:发改局;配合部门:各部门、各镇办)   

20.营造良好投资建设环境。坚持对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零容忍”,持续打击“村霸”“沙霸”,落实快处、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七快”联动工作机制,快侦快破,顶格处理,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对“扫黑除恶”行动期间涉及建设项目及经营企业的涉黑线索进行收集、汇总、核查和研判,属于涉黑犯罪团伙案件,采取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打击;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组织专案力量实施打击。(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配合部门:各部门、各镇办)   

21.营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研究制定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杨陵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在人才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险、创新创业支持等方面,建立适应人才需求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牵头部门:人社局;配合部门:住建局、卫计局、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国土分局)   

22.建立企业家荣誉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家推动经济发展的主体动力,不断强化服务企业家意识,建立党政领导和部门与企业家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牵头部门:工商联;配合部门:各部门)   

23.强化金融创新。主动在吸引社会资本上想办法下功夫,撬动、放宽和丰富各类社会民间资本参与我区发展的模式和内容,根据民间资本开放投资领域目录规定,有计划实施“田园梦想小镇”等项目,推动区内区外空闲资本以各种形式创新组合,依法依规全面参与杨陵经济社会建设。(牵头部门:财政局;配合部门:各部门、各镇办)   

(六)打造“铁军”队伍,强化组织建设。   

24.开展大讨论,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全区干部职工开展提升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宣传”活动,在思想建设、工作思路、作风效能等方面反思总结、补短扬长,同时要持续在我区各领域各行业各阶层广泛有序开展“亲商、爱商、尊商、重商”大宣传类似活动,以大讨论、大宣传明确方向、凝聚共识,形成“人人讨论、人人参与、人人重视、人人服务营商环境提升”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配合部门:各部门、各镇办)   

25.加强学习,提升工作水平。通过不断学习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紧紧围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主题,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化的理论、政策、科技、法规等方面知识培训,特别是学习专业性、实用性和工作紧密相连的知识,以自身过硬的工作能力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指导,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配合部门:各部门、各镇办)   

26.转变观念,提升服务意识。消除“官本位”意识,给企业当好“店小二”,营造良好的“重商、尊商、育商、聚商”环境。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从严处着手,在实处用力,凝炼改革创新的勇气、事争一流的豪气、攻坚克难的锐气和廉洁奉公的正气,为我区的营商环境增添独特魅力。(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配合部门:各部门、各镇办)   

27.运用好“三项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全面推行“行政效能革命”,围绕“最多跑一次”,建设阳光服务型政府,当好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的“金牌店小二”,做好“五星级服务”,充分运用“三项机制”鼓励激励全区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和信心,树立鲜明的“为担当干事者撑腰”的导向,使“三项机制”真正成为“行政效能革命”和打造一支能征善战的“狮子型”团队和干事创业的“杨陵铁军”的重要制度支撑。(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配合部门:各部门、各镇办)   

28.精心筹备,开展好“追赶超越擂台赛”。围绕追赶超越目标任务,区委制定擂台赛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擂台大比武”。参与单位要围绕各自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面的具体举措,重点回答“如何将‘3631’方略贯穿业务工作和打造廉洁政府全过程和各方面”“如何在优服务、提能力、抓纪律上下功夫”“如何在补短板、挖潜力、增优势上用劲用力”。切实用“一把手”的公开亮相明牌亮责、传达压力,将擂台比赛的追赶超越效应转化为助推全区“营商环境”大提升的新动能。(牵头部门:区政府办配合部门:各部门、各镇办)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按照示范区党工委部署,及时调整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加强工作总协调,细化各级各部门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的责任分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行动方案,监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同时畅通信息渠道,推进提升营商环境有关安排落地落实。   

(二)明确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梳理汇总企业和群众诉求,按照工作定量、责任到人、限时完成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政务热线办理。通过12345热线电话24小时受理提升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限期答复。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推介。把实施“3631”方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宣传工作的重点,周密制定工作计划,强化组织协调,深入发动群众参与战略谋划、项目建设、效果评价,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迅速掀起一个宣传热潮,广泛开展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形成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四)严格督查考核。建立月营商环境提升联席会议制度,着力强化调度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作为评价部门单位及其负责人的重要依据,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党工委管委会各项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