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杨陵区委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5-04-08 10:01 来源: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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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根据《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团杨陵区委机关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杨办发[2015) 90号精神,团区委是杨陵区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关。

主要职责有: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2.领导全区少先队工作,负责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日常性工作。3.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区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4.组织和带领全区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5.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6.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工作,提出相应对策,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7.负责全区青年统战工作,负责全区青少年外事和区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8.负责承担区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性工作。9.负责维护和代表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10.负责指导组织青少年事业发展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实施全区共青团系统“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11.承担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12.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

杨陵区康乐路20号

联系电话

029-87019032

机构领导

袁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