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团(工)委,局(办)团委(团工委),区教育局、工商联团委、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工委,中学(中职)团委,中小学少先队大队,驻区单位团委(支部):
“杨陵区优秀共青团员”、“杨陵区优秀共青团干部”及“杨陵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团区委授予我区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的最高荣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团区委决定在2022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先进团组织,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申报名额
计划表彰“杨陵区优秀共青团员”10名、“杨陵区优秀共青团干部”5名、“杨陵区五四红旗团支部”5个、“杨陵区五四红旗团委”5个。
二、申报条件
(一)杨陵区优秀共青团员
从我区未满28周岁(199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团员(不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和专职团干部)中评选。
1.参评资格:团龄1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30日);个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县(区)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荣誉或表彰;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年度教育评议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
2.基本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杨陵区优秀共青团干部
从我区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春驿站”管理员,县级及以下基层专职少先队工作者中评选。
1.参评资格:个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所在团组织已全面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1年(截至2022年4月30日);政治面貌应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021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县(区)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荣誉或表彰。
2.基本条件
(1)政治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三)杨陵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从我区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中的团(工)委、团(总)支部中评选。
1.参评资格:成立满1年(即2021年4月30日前成立),
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所属团(总)支部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组织信息完整,组织树构建工作100%完成,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县(区)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荣誉或表彰。
2.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
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
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春驿站”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三、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各级团组织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
2.突出重点领域。各级团组织要加大对村(社区)、“两新”组织中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先进团组织的推荐力度;要挖掘在我区投身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要重点推荐作出积极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示范效应突出的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
3.做好审核把关。各级团组织要对推荐人选(集体)进行全面了解,征求人选(集体)所在单位党组织、团员青年的意见建议,审核有关档案材料,在此基础上确定推报人选(集体),并在人选(集体)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近2年内团组织或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等组织处理的,不得推荐参评;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不得推荐参评。原则上近2年已获得杨陵区“两红两优”表彰的同一组织和个人,不再重复推荐。
4.规范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和人选须规范填写申报表,内容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用词规范,学生团员单位职务统一明确为“学校全称+入学年份+学生”,不得罗列其他各类非团内职务,不超出规定的页面,不在表中出现空白或“材料附后”等情况。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所有表格请用普通A4纸正反两面黑白打印。
请各级基层团组织按照材料清单(见附件3)准备申报材料,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集体)申报表、1000字事迹材料、汇总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及荣誉佐证资料、公示材料、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截图、组织开展活动的照片(电子版),统一报团区委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聂彬 袁丹娜
联系电话:029-87019032
附件:1.杨陵区“两红两优”申报表
2.杨陵区“两红两优”申报名单汇总表
3.杨陵区“两红两优”申报材料清单
共青团杨陵区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
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