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5-04-08 09:56 来源:统战部
打印
字体:

统战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示范区党工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区委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统一战线各方关系,贯彻落实统战政策。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区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为区委同党外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络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省委、示范区党工委和区委统战精神;组织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积极投入我区经济建设;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全区贯彻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加强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和对台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对台政策,管理全区对台工作;主管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负责做好对台企业的政策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联络联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代表人物和有关团体、党派的来访接待工作;做好在区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做好海外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络工作。

5、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培养、考察及选拔;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做好区级统战系统干部管理。

6、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全区经济发展。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意见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统一战线政策理论的宣传教育,配合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区委党校做好干部统战政策理论的培训;加强统战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9、指导各镇(街道办)、驻区科研教学生产及企事业单位党委的统战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10、完成区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商联主要职责: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培养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引导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争当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组织和引导会员参与光彩事业、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参与全区政治、经济、社会等重大决策的协商,对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政策提出建议;反映非公经济人士意愿和要求,做好有关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3、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推进企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

4、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履行社会团体业务管理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

5、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6、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反映会员的意愿和要求,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7、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合作交流会;按照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组织会员出国(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8、开展民间外交,增进与港澳台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界经济界人士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9、依法加强会产管理。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