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部门领导
业务工作
项目推介
重点企业
工作职能
一、部门职责:
(一)按照中省、示范区招商引资政策,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
(二)负责开展针对性招商活动。
(三)负责招商信息的搜集跟踪、项目考察、对接及洽谈。
(四)配合有关部门,协助入区企业解决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负责相关招商推介会议的组织和参会工作。
(六)负责初审上报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招商引资项目。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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