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开辟、调整城市公共客运线路、站点,设立或移动、撤销公共客运交通设施的批准 |
设定依据 |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开辟、调整客运线路、站点,设立或移动、撤销公共客运交通设施由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五条第二款 市(地区)、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工程、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和监督工作。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办理资料 |
1.申请报告; 2.原线路(站点)批文; 3.开辟、调整、移动、撤销详细方案。 |
办理流程 |
详见附件 |
办理地点 |
杨陵区农科路南段福利院西侧杨陵区市政管理局二楼市政管理站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
联系电话 |
029-87012131 |
法定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附件 |
开辟、调整城市公共客运线路、站点,设立或移动、撤销公共客运交通设施的批准办理流程图 |
开辟、调整城市公共客运线路、站点,设立或移动、撤销公共客运交通设施的批准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