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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通过省级复审

日前,经过省爱卫办暗访调研、病媒生物防制单项考核鉴定和现场评估等程序,省爱卫办下发了《关于确认2016年国家卫生县镇复审意见的函》(陕爱卫办函〔2016〕125号),杨陵区符合《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要求,并已按照程序上报全国爱卫办复验。  

2016年,区委区政府发动全区60多家单位对城区道路进行包抓,多措并举治理了城市脏乱差现象,取缔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和乱摆乱放现象,并开展高空管线、“野广告”、小餐饮、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城市犬只等方面专项治理工作,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发现了显著改善。同时,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对病媒生物孳生地进行治理,聘请专业消杀公司在全区公益区进行多次病媒生物集中消杀,确保全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保障了国卫复审病媒生物单项考核必须通过的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