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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分局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为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空质量,让广大城乡居民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清新的春节,区城管分局积极组织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

   一是向辖区各门店下发了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城区的主要路段宣传橱窗、各小区门口及公厕墙面等张贴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让广大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禁燃的践行者。此次宣传共下发《通告》200余份,张贴倡议书30余份。

   二是积极联合安监、公安及环保部门,对辖区烟花爆竹销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对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门店进行了依法查收,有效确保了全区“两禁”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充分利用城区LED电子显示屏,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标语进行全天候滚动宣传;出动宣传车1辆,坚持每日3次,在辖区不间断巡回宣传,进一步强化广大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区城管分局将结合工作职能,不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将联合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