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杨环联办发【2018】9号文件的工作任务,减少大气污染,执法一大队扎实开展露天烧烤整治工作。
执法大 队按照《露天烧烤实施方案》,严格取缔“禁止区”的露天烧烤违法行为,要求经营户一律进入室内、院内有序经营。对“允许区”的露天烧烤经营户,督促更换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炉具,下发《责令整改 通知书》,督促经营户使用环保炉具。对违反《杨凌示范区露天烧烤管理暂行办法》的,依法从严处罚。共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督促更换环保炉具1家。
下一阶段,执法一大队将加强宣传,对辖区露天烧烤建立台账,逐一销号,保证露天烧烤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