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单位名称:杨陵区财政局
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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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罚单位资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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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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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财办综【2007】53号文件和陕西省《罚没登记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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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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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我区范围内依法行使执罚权的独立核算的单位或财务票证管理制度健全的报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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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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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1、执罚单位应于实施执罚前一个月申请核发《罚没登记证》。2.执罚所依据的文件或执法单位发生变更、终止时,发生变更或终止行为后,15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变更或注销《罚没许可证》手续;申请单位提供资料:1.执法单位的申请报告。2.行政罚没的法律依据及其他合法有效的行政执罚文件;3.法人资格证明和机构编制文件;
二、审核:1.区财政局相关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2. 经办人员提出审查意见,通知修改或调整。
三、办理:1.申领单位到财政部门领取《陕西省罚没许可证申请表》填写一式两份;2.申请表要求:加盖本单位公章,“单位法人”签名盖章;3.审查《陕西省罚没许可证申请表》及批准执罚的有效合法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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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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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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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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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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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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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701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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