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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财政局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为了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监〔2022〕22号)文件精神,我局从2022年7月开始,对杨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杨陵区凤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杨陵高新第三小学、杨陵区五泉镇人民政府和杨陵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五家单位开展了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采取调账和进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由财政监督所组织实施。重点检查了会计基础是否规范,财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是否合理,资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会计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准确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私调利润、隐瞒收入、偷逃税款等问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小金库”治理以及是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三公经费超标等问题。

二、检查情况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被检查单位会计核算较为规范,内控制度比较健全,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等规章制度,能够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单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如下:

(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个别单位会计科目设置不准确,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及时。

(二)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核算不准确,部分固定资产漏记。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个别单位内控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票据审核不严,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个别单位账务处理不规范,科目使用不规范。

针对上述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局依法要求单位限时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区财政局,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整改完毕。

三、检查成效

本着“检查是手段,规范管理是目的”的宗旨,积极开展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检查成效明显。一是通过检查积极向被检查单位宣传《会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使被检查单位充分认识到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也使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更加重视和支持会计工作,也把我们这次的意见作为今后加强管理的手段和措施。二是通过检查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从而规范了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被检查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