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监〔2017〕40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杨陵区档案局、杨陵区河务工作站、杨陵区林业技术推广站、杨陵区杨陵小学、杨陵区第二小学5家单位2016年会计信息质量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通过检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等方式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检查结果显示,随着经济秩序的逐步规范和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今年的会计监督工作效果总体上有所提升,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一定程度的违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
检查中发现,被检查的五家行政事业单位都未设置出纳岗位,记账凭证中会计主管与制单人为同一人,并且无审核人、记账人员的审核签字。
二、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账务处理不规范
会计科目运用不规范,分别将“差旅费”计入“会议费”“物业管理费”计入“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科目,不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个别单位将部分专项资金作为基本支出纳入日常经费核算,未按照财政拨款批准的项目和用途单独核算,造成项目资金核算混乱。个别单位在灶务采购方面将自制收据和单位内部收据作为依据报销,灶务招待补贴支出无税票入账。
三、未执行政府采购
个别单位支付工程监理费、设计费、培训费合计22.9万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
四、无政策文件发放营养早餐
个别单位无政策依据发放教师营养早餐合计2.1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写出书面整改报告限期上报。各被查单位已按要求进行了相应的整改落实,对于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账务处理问题,就其进行了责令改正及调账处理。
杨陵区财政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