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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审核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单位名称:杨陵区财政局  

 

事项名称  

会计从业资格审核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行政法规:《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申报条件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  

办 理  

一、申请:申请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一寸免冠彩色近期照片2张。  

二、审核:1.区财政局相关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2. 经办人员提出审查意见,通知修改或调整。  

三、办理经办人员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交示范区财政局会计科并作出是否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人  

陈碧霞  

联系电话  

029-87015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