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监【2018】31号)文件要求,我局将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名单
1、杨陵区精准扶贫办公室
2、杨陵区环境环保局
3、杨陵区高级中学
4、杨陵区张家岗小学
二、检查目的
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财税政策执行,规范财务行为,提升我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整体水平。
三、检查内容及重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实施检查。本次检查以单位2017年度会计资料为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以追溯相关会计年度或延伸相关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将会计监督检查与部门预算检查相结合,检查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固定资产管理及核算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并关注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发对浪费条例》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从2018年8月8日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
为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高检查工作透明度,在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上述公示单位检查情况进行监督,若有违反财经法规或廉政规定的问题,请单位和公众以来访、来电、来信等形式向检查组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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